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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中旅游积分奖励规则 一、宝中旅游积分奖励规则 “宝旅积分”为宝中旅游奖励的计算单位,凡参加宝中旅游旅游度假产品或预订酒店客房、机票等宝中旅游旅游产品并成功消费即可获得“宝旅积分”。
二、基本积分 宝中旅游普通卡会员: 预订各种旅游度假产品:每消费RMB 1元 = 1 宝旅积分 预订酒店客房产品: 每消费RMB 2元 = 1 宝旅积分 预订各类机票产品: 每消费RMB 2元 = 1 宝旅积分
宝中旅游金卡会员: 预订各种旅游度假产品:每消费RMB 1元 = 2 宝旅积分 预订酒店客房产品: 每消费RMB 1元 = 1 宝旅积分 预订各类机票产品: 每消费RMB 1元 = 1 宝旅积分
积分中心贵宾会员等级说明: 1)在宝中旅游个人消费单笔超过1000元,即可成为宝中旅游普通卡会员 2)在连续12个月中,在宝中旅游消费积分累积达20000分,将升级为金卡会员
条款及细则: 1) 宝旅积分以整数1分为基本单位,以基本积分获得机制计算。消费金额不足获得整数1分的部分,均不会用作计算基本积分。 2) 积分计算以人民币为单位,若会员以其它币种购买产品,将以宝中旅游当时公告的浮动兑换率折算后,方以基本积分获得机制计算。 3) 非旅游产品费用(如配送费、机场税、燃油附加费及其它附加费)及以宝中旅游现金劵或宝中旅游积分消费均不会用作计算积分。 4) 如通过电话或网上修改订单,积分计算将以最终修改的订单内容为准。 5) 会员在入住酒店后,如欲续住房间,必须通过宝中旅游预定,才能获得续住房间相关的积分。会员续住酒店不足1个间夜不累计积分 6) 会员于酒店住宿期间的任何非房租消费,均不会累计任何积分。 7) 若会员虽然成功报名参加旅游度假或预订了酒店房间,最终却没有成行或实现入住,则无法获得该项消费原本可以获得的积分。 8)若会员使用会员积分卡成功消费,会员本人必须参与此旅游产品项目,否则则无法获得该项消费原本可以获得的积分。 9) 宝中旅游普通卡及金卡的积分有效期为2年,即:每笔订单的积分有效期为该笔积分到帐日起两年内有效,若到期月月底仍未使用,届时系统将自动扣除。(举例:会员于2008年1月1日到帐的该笔积分,有效期至2010年1月2日,若到期积分未使用完,届时将扣除。) 10) 会员所获得的积分将于成功交易、结账及消费后1至2个星期内存入会员的积分帐户。 11) 宝中旅游拥有就以上各条款细则作出释译及修改的权利。 三、积分兑换 1.宝旅积分可用于兑换宝中旅游的旅游礼品; 2.宝旅积分也可用于全额或部分支付机票、酒店(预付)、旅游线路产品的费用,兑换比例为: 100宝旅积分=RMB 1元 3.金卡会员可免费货送旅游意外险 4.金卡会员拥有优先参加限额旅游线路产品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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